牢狱

姥姥攻略? 牢狱

故意杀人罪是古今中外最为通用的罪名之一,与强、盗窃等罪名一样,是最为传统的自然犯罪,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及其刑法典中。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墨家的“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至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再至《唐律》的“七杀”直至今天的故意杀人罪首选死刑,杀人偿命成为约定成俗的习惯。最早出现于《秦简》中的杀人罪,有贼杀、斗杀、故杀和擅杀4种,汉律中有贼杀、谋杀、斗杀、戏杀和过失杀5种,从《晋律》来看,有故杀、谋杀、斗杀、误杀与过失杀6种,七杀始见于《唐律》,宋、明、清律均沿袭之,并影响当时的朝鲜、日本和越南的刑法,他们均在体制和内容模仿唐律。七杀内容如下:

谋杀,指二人以上合谋杀人,在特定情况下,一人亦可谋杀。《唐律疏义。贼盗》:“谋杀人者,谋二人以上,若事已彰露,欲杀不虚,虽独一人,亦同二人谋法。”唐律按谋杀进行的阶段不同,分别规定谋议的徒三年,已杀伤的绞,已杀死的斩。

故杀,指故意杀人。《唐律疏义。斗诉》:“非因斗争,无事(指斗争事)而杀,是名故杀。”故杀的斩,故杀未死的,依故意伤人论罪。明清斗殴及故杀人条节注:“临时有意欲杀,非人所知,曰故。”故杀比谋杀的轻,比斗杀的重。

劫杀,指因劫夺囚犯而杀人,不分首从,一律处斩。

斗杀,指相互斗争中杀人。殴打人致死,也称殴杀。《唐律疏义。斗诉》:“斗殴者,原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斗杀的绞;殴伤的依照伤情处罚,又依照身份不同而有加减。虽因斗,而用兵器致人于死的,拟制其有杀人故意,罪刑与故杀同。斗殴后已分散,去而又来杀伤的,依故杀处断。

误杀,指有杀人故意,但杀错了人。《唐律疏义。斗诉》:“诸斗殴而误杀旁人者,以斗杀伤论,致死者减一等,流三千里。”

戏杀,指本无杀意,而以杀人的行为作游戏,因而致人死亡。戏杀对杀人的结果有预见,只因两相和好而减轻刑罚。戏杀人的,减斗杀人二等,即徒三年。因斗殴、僵仆(躺倒在地,或仰或伏)而致旁人于死的,以戏杀论——

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

唐律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犯加役流、反逆缘坐流,会赦犹流者,不用此律,至配所免居作)。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缘坐应配没者不用此律);即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赃应备(赔),受赃者备之。”(2)律文上所称废疾,是指痴、哑、侏儒、脊折、手和足一肢废折之类。所称笃疾,是指病颠狂、二肢废、两目瞎之类。

根据唐律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唐律中,对于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为四种情况:一是完全责任能力者(年六十九以下,十六以上,并且不患有废疾或笃疾者);二是减轻责任能力者(年七十到七十九,十一至十五,以及废疾之人);三是相对无责任能力者(年八十至八十九,八岁至十岁,以及笃疾之人);四是基本无责任能力者(九十以上,七岁以下)。关于认定老小疾首有犯的时间标准,唐律规定:“诸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时老疾者,依老疾论;若在徒年限内老疾,亦如之。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

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明确规定为,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式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乃是正当防卫的一种必然属xing,是正当防卫的应有之义。客观上也有利于消除公民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的后顾之忧,鼓励其放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通过主动反击以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虽然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从形式上看与犯罪行为都是加害行为,但是在本质上有着根本的差别。犯罪行为是侵害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而防卫行为是公民正当行使防卫权的行为,是为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有利于社会的行为,故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xing阻却事由之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xing,也不具备刑事违法xing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xing行为”、“排除违法xing行为”或者“排除犯罪xing行为”。但有的学者对此提出批评,认为是“由于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xing,并不符合犯罪构成”。

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法定的建法阻却事由之一。在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正当防卫包括自身防卫、防卫他人、防卫财产、执法防卫等情形,属于合法辩护事由。在社会囧囧国家刑法中,正当防卫被看成是排除社会危害xing的行为之一。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在我国自古有之。《汉律》规定:“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是指无故入人室宅舍,上人车船,索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杀之,无罪。这是公然允许对有盗窃嫌疑者,可以立即杀死。而在《唐律》中“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的规定,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在中国封建法律确定时期的基本标志。《后周律》规定:“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清律》有“妻妾与人通,而于处亲获夫,妇,登时杀者,勿论”的规定。在古代西方也有类似规定。如古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如果于夜间行窃,就地被杀,则杀人者是合法的。《汉穆拉比法典》规定:“自由民侵犯他人之居者,应在此侵犯处处死并掩埋之。”东西方古代法律对正当防卫规定的共同点是允许对侵害者实行报复和私刑,以维护社会秩序。

天色已黑,深邃的夜空中,星辰微微地绽放寒光。扬扬洒洒多半天的小雪在屋檐积下薄薄的一层白,为灰暗的城市增添上几许亮色。

远处有人在“吱吱呀”地弹奏着胡琴,声音隐约,更带出些凄凉的韵味。

虽然地处三国交界,金沙城一直是属于大穆国的领地,因此这里的最高统治者(城守)也是由大穆国委派的。至于日常民刑治安这些事务,另有督守衙门负责。

督守衙门就在城守府不远处,大约有三百米的距离吧。

所以我到督守府自首的消息,不过十几分钟就传到那里。半小时后,李知雨匆匆冲进签房。快速的奔跑使他呼吸急促,脸涨得红红的,细碎的汗珠缓缓地从额头上渗出来。

“你……真的……”

慢慢地放下手中已经画完押的笔,看着他焦急的模样,不禁轻笑道:“尸首就在那里停着,难道还会有假。”

他转向签房中端坐的另外一个人,问道:“钱师爷,兰儿他……”

那人笑着揪揪唇上短短的一字胡,答道:“表少爷不必惊惶,葛老板虽然指使家仆杀人,却可以算得上重节轻身,以义犯法。即便定罪,理在可原,督守大人也有权予以特恕。更何况他年纪幼小,可以以金代刑。至于那两个动手行凶的家仆,帮凶而已,只是杖八十的罪责。”

而刑杖这种事情,在执行的环节中大有讲究。若想要犯人的xing命,十棍子下去就能让他一命呜呼。若已经打点好行刑者,就算是八十下,也只是表面上血肉模糊,第二天就可以下床走动。

李知雨闻言大大松口气,这才坐下擦汗,嗔道:“兰儿你也真是淘气,惹出这么大的祸事,也不先去知会我一声。”

其实这一切后果,在我决定杀人的时候,就已经算计周详。

虽然大穆国的刑律中没有明确的正当防卫规定,但我听那位老讼师讲过很多类似的案件,都是最终特赦免罪的。更何况兰儿的小身体看起来只有十来岁的样子,这金沙城中的人们都知道我今年只有十二岁,自然可以依仗年纪的缘故逃过刑罚。至于要处以罚金么,我倒是不在乎。反正银子正在源源不断地流进来,花在这方面也无所谓。全福的一条小命到底值得用钱来换。而铁柱和德子都是青年人,挨几下棍子倒也吃得住。如果他们两人武功高些,我也不会让他们动手杀人,而是打伤那两个青衫人。可是他们最擅长的就是一击致命,若要让他们打伤那两个人,他们却没有把握。一旦失手,便是我们三人丧命的结果。所以斟酌再三,只有以那两人的xing命换得全福的xing命,除此之外再无良策。

城守大人是李知雨的表姑夫,督守则是城守的旧将。看在李知雨的面子上,肯定不会为难我。果然,听到我来自首,他立刻让钱师爷来问口供,状子上写得全是我如何苦口婆心规劝死者不可滥杀无辜,当时形势又是如何危急,最后是两位家仆奉命阻拦他们而格斗杀人。再加上年纪幼小、欣然自首的情节,也就将这件杀人案化大为小,轻描淡写地处置。两位家仆被收监,而我却可以取保回家。待死者家人到达再正式升堂审判。

由此可见,无论古今,权钱总是造就特权啊。

钱师爷处理完毕,挺客气地提出挽留,笑着劝道:“这已经是半夜时分,天寒路滑,不如葛老板就留在这里歇息,明日天亮再回去吧。”

我只有拒绝他的好意。再过一会儿就会媚毒发作,怎好留宿于此。于是托辞家中还有要事,告辞离开。这钱师爷是个玲珑剔透的人物,早就吩咐十个差役候在屋外。说是虽然取保却要有人监督,故而让这些人时刻跟随。李知雨一听就要恼怒,还没有发作,钱师爷就附在他耳边如此这般低语片刻,他脸上的怒色马上变成笑意,拍着老家伙的肩膀笑道:“亏你想得周到。明儿我送件好东西给你,包你可心。”

“呵呵……多谢表少爷。”

江湖草莽,向来都是民不与官斗。今天的两个死者背后那些帮派势力来寻仇时,一般不会正面和官府发生冲突。所以这十个差役,表面上是监督着我这个犯人不要逃跑,实际上却是保护者。

真是快到半夜啦,走出督守府没有多远,就觉得胸闷心跳,眼看毒xing就要发作。没办法,只好请李知雨抱起我快步走向客栈。

夜风冷冷地吹在脸上,却无法驱散体内翻滚的囧囧。不由自主地把身体更贴近一些,却控制着不要出来。只求他的脚步能再快些,早点儿回到客栈。

然后……

很快地就到达……大门……内院……床……

这不对啊,不该这么快啊。李知雨只是会些粗浅的功夫,不会轻功啊,哪里能这么快就到达客栈。

努力地睁大双眼打量着,却是个陌生的房间,布置豪华,香气缭绕。

“你……怎么把我带到……”不用说,这是城主府内李知雨的房间。

他低下头,眼中都是迷乱的囧囧,双手急切地拉扯着,把他自己的衣服脱掉。

努力地发出断续的声音,阻止他的狂乱:“不要……我这是毒发,你不要碰我,会要你的命。”

“好兰儿,我想你想足半年,你总是那么冷冷淡淡的。好不容易今天有机会……钱老鬼这次总算是办件让我满意的事情。”

原来之所以发作得这么快,却是那位钱师爷在苶中下药所致。

眼看这囧囧xing大发已经不可理喻,只好把最后一招祭出来自保。“住手……不要碰我……否则你会是在下面的那个。”

这招果然灵验。他一怔,停下动作,自语道:“怎么可能?这麻酥散只会让人四肢无力,当然任我如何如何。怎么会……”

“笨蛋!我体内还有其他药物,会让我跟野兽一样……你要不想死掉……就快点离开,把门锁上。”实在是药力凶猛。这几句话说得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其实到底“情霸天下”的毒发作起来会不会让我成为小攻,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一般来说,像是李知雨这样自视甚高、趁别人中药之机占便宜的男人,应当没有可能愿意当零号吧。看过许多许多的书,上面写得都是这样的啊。

至于我自己,倒是无所谓在上在下,关键是不愿意被药物所控制。

然而,书本得来的知识,居然和现实不符……

他一怔,旋即轻笑:“兰儿你这是吓唬我吧。就算是你在上面,也可以啊。我们来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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